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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颈镇深入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17-12-11 00:00   来源:清新区龙颈镇   发布机构:   点击:-

龙府201798

 

 

 

关于印发《龙颈镇深入开展岁末年初安全

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机关单位,镇属各部门:

《龙颈镇深入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业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清新区龙颈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211

 

 

 

 

 

 

 

龙颈镇深入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7〕18号)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粤安办明电〔2017〕18号)和《清远市清新区深入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清新府〔201761精神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于即日起20182在全深入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新挑战和新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发展,以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加强领导、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着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安全生产防范治理能力,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和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检查范围

在全开展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在督促企业全面自查自纠基础上,突出事故易发多发、事故隐患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检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包括水上交通)、在建工程(包括在建高速公路)、新办工厂、建筑施工、工商贸企业、旅游景区景点、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单位、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水库、堤围、小水电站、电力通信工程、木材加工厂、防雷减灾设施、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特别是央企、国企等大型企业、镇与镇之间交界地段的非法生产经营“黑点”以及车站、码头、网吧、游戏机室、酒店、饭店、旅店、桑拿按摩场所、麻将室、“三小场所”、出租屋、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及设备设施等行业和领域突出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突出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悬而未决的重点问题,深入开展检查。

三、组织领导

成立龙颈镇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委书记梁国强任组长,镇委副书记、镇长汤育雄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经济办、生态环保办、党政办、社会事务办、农办、计生办、安监站、食安办、文化站、城监中队、派出所、工商所、供电所、禾云中队、卫生院、中心学校和各村(居)委会抽调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联系电话:5712209),负责我镇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情况汇总、信息上报等工作,由黄森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安监站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不走过场、抓出实效。

四、重点工作

    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要求,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党政一把手必须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亲自组织、亲自带队、亲自督查、深入一线,集中力量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化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

深入推进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行动,及时更新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数据库和电子图,实行分级分类管控,严格制定实施不同等级的城市风险点、危险源管控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安全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原则,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对存在重大隐患的风险点、危险源,要依法落实整改、关停、取缔等措施,全力筑牢城市安全防线。

(二)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1.建设工程领域: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生产条件及安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整治各类高处施工平台、起重机械、架桥机、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领域重特大事故。严厉查处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和以包代管。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坚决责令停工停产整改、立案查处;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2.交通安全领域: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清远市清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清远市清新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清新安委〔2017〕6号)的部署要求,制定操作性强的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联合组织道路交通检查、督查重点检查重要路段、危险路段及事故多发路段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客运车辆(特别是旅游包车)、企事业单位接送车辆、农机车辆、学生接送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等和驾驶人员安全管理情况。加强节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加大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影响交通安全突出问题的检查力度;加强运输安全执法检查,督促各类运输企业严格自查自纠,坚决杜绝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加强水上交通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督查砂石运输船、施工船城乡渡口渡船和船舶安全设施配备运行情况。

3.危险化学品领域:按照《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清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清新府办〔2017〕17号)要求,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进一步摸清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风险点、危险源,严格制定落实分级管控措施,全面启动实施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工程,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信息共享机制,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工作;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废弃处置安全和重大危险源监管易燃易爆场所电气防爆设施的管理。

4.非煤矿山领域:重点排查爆破作业及采矿区、排土场等隐患重点检查非煤矿山开采现场安全管理措施情况防爆破伤害、防泥石流、防坍塌等措施落实情况爆炸物品储存、购买、运输、使用和清退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应急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等。

5.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领域:加强对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同时加强对“私炮”的打击力度,鼓励群众举报违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检查民用爆炸物品库存、库区设施、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监管情况,打击和取缔非法经营、倒卖、转借民用爆炸物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6.城市燃气安全领域:重点检查管道路由规划及相关设计施工标准、管道设施标识、重点区域地段管道标志桩、警示牌的设立密度等情况,防止因标识警示不清、管道走向指示不明等因素导致第三方盲目施工等行为发生;重点检查液化石油气充装点及经营点安全措施设备运行情况;加强城镇区域线路巡查,及时制止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危及管道安全运行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7.人员密集场所: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停产停业整改;突出对商场、市场、饭店、网吧、车站、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及用电安全检查,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多合一场所、通天房作业场所等重大消防安全隐患。

8.特种设备领域:认真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规范特种设备使用行为,消除事故隐患;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擅自生产、检验检测特种设备以及无证使用、未经许可擅自充装、超期未检等非法违法行为。

9.冶金有色及工作场所职业卫生领域:重点检查安全作业程序执行情况,安全防护设备配备情况;煤气区域、有限空间、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动煤气、动火等危险作业行为;高温冶炼、铸造场所违规使用非冶金专用起重设备行为;高温熔融金属生产、浇筑、吊装和运输作业行为;督促企业健全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为员工配备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加强现场管理,开展岗前、岗中职业卫生培训,定期组织职工进行体检,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台账。

    10.旅游安全领域:对旅游景区、游客运载工具、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设施、大型游乐园设备及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等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加强设施检修、维护和管理,达不到安全条件的一律停止运营。完善旅游娱乐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和节日期间的值班留守

11.地质灾害领域:加强对矿山、水库、堤围、大坝、小水电、在建水利工程、流动人口密集场所、厂房及周边山坡、山林、临时工棚等临时住人场所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入上述行业领域所涉及的有关单位,负责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检查,突出抓好重点企业、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安监站负责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本部门职责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三)加强春运交通安全检查

“春运”期间人流、车流剧增,容易诱发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区公安、交通运输、公路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完善道路安全设施,加强道路维护保养,重点加强对道路客运企业、运输企业、客运站场、渡口渡船和车辆的监督检查,在重点路段开展执法检查,确保春运安全畅通。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各村(居)委会镇属部门、有关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协调领导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细化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方法、标准、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真抓实干,狠抓落实。要动真碰硬,真抓实干,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真正实现无缝隙全覆盖。要借助新闻媒体,营造舆论氛围,宣传先进典型,对工作开展不主动等情形,要及时予以曝光。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坚持“零容忍”态度,一经发现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由属地村(居)委会或有关主管部门跟踪落实,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撤出作业人员,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政府,并做好跟踪督导。

)强化督促指导,确保取得实效。镇安委办组织2017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时,要将本次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检查行动纳入考核重点内容。各有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针对各监管行业领域特点,加强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督促指导。

村(居)委会镇属部门、有关单位要将本实施方案精神全面贯彻到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及下属单位,并12月13日前报送各村(居)委会镇属部门、有关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和阶段性检查小结,并从即日起至行动结束期间内,于每月12日、27日前分别报送一次《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附表2),201831日前报送整个行动总结。上述报表、总结均以电子版报送安委办(联系人:唐桂婷,联系电话5712209,传真:5712209,电子邮箱:ajxf2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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